【職場哲學】開會次數決定員工的價值 鄭丹瑞專欄:抗拒開會不適合做管理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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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10/05 15:35
最後更新: 2021/10/05 15:47
上周午飯時間,忽然收到四方八面的手機短訊留言,有人恭喜我、有人取笑我,而我則一頭霧水,然後見到損友吹水群組傳出一段新聞,其中提及我將會加入某電視台,擔任綜藝節目甚麼大總管云云。
有媒體記者打電話向我求證,我笑住回覆她:「我知道這件事情的時間,不比你早。」這些年來,我習慣埋首做自己喜歡的事,而且說做便做,一意孤行,接近「獨裁」;我對「開會」抗拒,我的歪理是:一班人開會,我提出自己的想法,有人想加少少這樣,又有人想減一點那樣,那出來的就不是我原本想要的東西,我願意為自己的出品負責,不論成敗。但當個個都有份加意見,講完又可以拍拍屁股走人,要我為他們的閒話兩句埋單,我就很不甘心。所以,我很早就明白,自己沒有可能再為大機構效力。
當年做管理層,就試過被同事在開完一個冗長的工作會議後投訴:「其實用開會去研究、討論同埋講人閒話嘅時間去做實事,我哋已經做完個project。總好過依家,沒完沒了,今日傾唔晒,又要再擇日開會。」前輩智者講過:「開會次數,會上發言的多少,是決定一個員工在一間機構的存在價值。」如果以這個標準去為自己的存在價值衡工量值,我肯定是《魷魚遊戲》中第一個犧牲品。
「你咁抗拒開會,已經擺明唔適合做管理層。」好事之徒最知我心。加盟一事,純屬猜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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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刊於《經濟日報》,原題為「純屬猜想」
撰文 : 鄭丹瑞